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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操作规程

1)草拟发包合同,制定发包方案。
发包前,领导班子要有个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
发包项目及合同期限、承包指标及发包服务、发包形式及承包人的确定方法
2)通过发包方案。
发包方案要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涉及资产发包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或村民代表2/3以上人员参加,才能举行,决议必须有占全体代表半数以上的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3)组织民主发包。
4)平等协商条款。
5)签订书面合同。
6)申请鉴证或公证。
鉴证合同所须提供的材料:
A村民代表会决议记录(原件),村民代表要签字按手印并加盖村经联社公章。
B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单位或个人承租的,要提供乡、镇人民政府的批示。
C资产数量较大的,要提供详细的资产清单和明细资料。
D地形复杂的要提供地形图。
E填写承诺函。(鉴证时填写)
F特别地荒山承包租赁合同还要提供由林业局林政科出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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